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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政: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提高至5年

来源:未知 作者:齐鲁地产 点击:

4月21日傍晚,为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推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广州市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自2021年4月22日起执行。


据悉,此次通知主要囊括五方面内容,包括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工作统筹协调;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强化人才购房政策管理以及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


值得关注的是,其中提到强化人才购房政策管理,享受市辖区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时,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不得补缴。同时,通知提及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伙同他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骗取人才购房资格的行为。


在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方面,通知提及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此外,通知还提到加大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力度,配建保障性住房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新增轮候户数。


以及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配套政策文件,鼓励集中式长租企业发展,进一步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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